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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立法严管潲水油 私自售卖最高罚款3万

文章出处:博大精科网责任编辑:szbdjk作者:szbdjk 人气:-发表时间:2011-09-14 17:18:00

 煎炸老油等回收处理有望得到规范,以减少地沟油的原料来源。由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广州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询意见,其中明确了环保、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各自的职责,要求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回收、处置等单位每3个月向环保部门如实申报、登记相应的废油种类、数量和去向。废油的产生、回收单位若将废油交给不合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回收、处置,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

  政府保障管理经费

  明确各部门分工

  继《广州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后,由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广州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也公开征询意见,旨在规范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回收、处置及其监督管理。《办法》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废弃食用油脂产生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包括多次煎炸食品后废弃油脂、含油脂废水以及经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分离处理后产生的油脂等。含油潲水、集贸市场产生的废弃动物脂肪等餐厨垃圾的管理另行规定。

  在20044月广州市政府发布的《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专门对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因为没有突出相关细节及明确具体监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难度。

  此次《办法》对此予以了明确,要求市、区政府将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列入食品安全和城市管理目标考核,保障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所需经费。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用油和食品市场监管制度,防止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进入餐饮消费和食品生产、流通市场。

  具体而言,环保部门负责本市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处置的监督管理和《办法》的组织实施;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经营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饮服务过程中使用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每3个月申报一次废油去向

  平时广州有些单位为图方便,习惯于将废油直接倒进下水道。

  《办法》强调,废弃食用油脂禁止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公共厕所、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自然水域。 那么如何回收处理?《办法》指出,废弃食用油脂实行转移联单制度,联单由环保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联单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废弃食用油脂种类和数量,随废弃食用油脂同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回收和处置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内容,并加盖公章或单位指定验单人员私章。验单人员应当核对联单载明事项,确保单货相符。 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由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回收、处置;应当建立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台账,每3个月一次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如实申报、登记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数量和去向。另外,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单独收集、存放在专用容器中,并标明“废弃食用油脂收集专用”字样,禁止与一次性餐饮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其他固体生活垃圾相混合。

  此外,回收单位在每年130日前向所在地区、县级市环保部门备案,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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